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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东莞公办中职学费全免 民办中职减免标准统一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今年的公办中职学校免费对象不仅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全国各地农村学生,还包括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据悉,从2016年春季开始,民办中职免学费标准将全部统一为3500元/年。

  根据《通知》,2015年开始,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免学费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和残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城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寡家庭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无劳动力或家庭经济收入低下的学生。

  据了解,在我市民办中职学校读书的学生虽然不能够免费读书,但是可以享受政府对学费的补贴和减免。今年,凡是符合我市免费读中职的民办中职学校学生,每人至少可以减免3000元/年的学费;其中,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还可以享受3500元/年。并且从2016年春季开始,我市民办中职学校减免学费标准将全部调整为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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