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资助政策
我校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财教[2007]84号)通知,凡来我校报读三年制的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每年资助1500元,资助二年,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贫困生的福音
珠江学校着重宣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学校报名,先由学校安排到广东特区就业(统合工资保证按能力1500元以上),半年后再回校就读。
(三)广东省扶贫教育基金会特区用人单位扶贫政策:
根据广东省扶贫教育基金会与和我校挂钩输送人才的特区用人单位的指示精神,学校对贫困地区,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军烈属、下岗职工子女及品学兼优的同学实行“奖、助学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