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文化学科竞赛中考加分政策。这是厦门市政府在日前出台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文件中规定的。
厦门市要求,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不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严禁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根据规定,厦门市将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逐步将优质高中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类中考加分政策。同时,将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另外,厦门市还将建立健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要求,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小学阶段应取消百分制,逐步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为标准进行排名;不炒作宣传高考、中考成绩和升学率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