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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三二分段"的招生对象、录取和对接方式

三二分段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有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南方职业教育高地,现决定在去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通过申报并征求中高职院校意见,确定了32所高职院校与部分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对接,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以下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相应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学籍学生。

(二)录取和对接方式

    试点中职学校通过中招平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生按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参加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

    高职学段的转段招生选拔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组织,原则上在中职学段的第五学期-第六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突出专业技能。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突出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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