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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以“宏德博学、化育天工”为校训,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北京化工大学实施2015年“圆梦计划”农村专项,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农村专项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为扩大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我校“圆梦计划”招生计划为80人。“圆梦计划”招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类(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物流管理。

三、报名条件

    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5日期间,考生登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设定的专业中慎重选择3至5个专业(类)报考,申请后不得变更。

    2. 书面报名: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资料除外。考生登陆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加盖公章后,在2015年5月5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圆梦计划’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材料概不退还)。

    3. 我校将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报名状态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无法通过材料审核。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圆梦计划”农村专项的考核工作。

    2. 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6月3日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 复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考试。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数学、语文,笔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笔试和面试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序,同时参考考生面试成绩、学科获奖情况、考生生源分布情况、考生所报专业及所选专业分布情况确定“圆梦计划”农村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录取政策,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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