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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计划与专业

1、申请范围和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报考专业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法学院的招生专业。

二、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与素质面试。

三、选拔流程

    1、报名方式: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提供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名)。

2、网上报名:

    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08:00—5月5日17:00,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注册、报名、提交。

3、报名确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不予报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信》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4)中学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一模成绩、相关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情况(加盖中学公章);

(5)中学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等)(加盖中学公章)。

    已报考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A、B、C类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提出申请转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A、B、C类自主招生计划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不得兼报,申请后即视为放弃自主招生A、B、C类招生)。转报考生除需提供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筑梦计划”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书面转报申请。已邮寄过相关材料者无需重复邮寄,材料不齐全者请与转报申请一并补寄。

4、测试资格: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5年6月3日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5、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网络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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