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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升大专途径之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简介:
  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学制为两年,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自主招生要求所学中职专业与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中级技能证书,考试内容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及专业技能测试,各高职院校在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下,针对中职毕业生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招生考试,考试内容着重考查中职学生技术技能的掌握。
  
  培养目标:
  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做到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学制二年。
  
  报考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2.具有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1)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从业岗位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并有两年以上社会实践经验;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中职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1.综合文化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19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机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一星期,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各院校综合文化考试均安排在同一天举行,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 技能考核或面试。
  4月30日前,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综合文化考试要求的考生名单。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月10日前由招生院校对综合文化考试入围考生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技能考核或面试可由各院校单独进行,也可由多所院校联合进行。
  
  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综合文化考试与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5月20日前在信息平台上公示。5月下旬,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若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落选,则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可转为普高计划。
  高职院校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录取工作须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高职院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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