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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专毕业即可申请办理落户

       6月1日,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而早在此通知之前,沈阳市就率先取消对中专以上学历在落户方面的限制条件。

   6月1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方便外地毕业生来沈就业落户,沈阳市公安局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了毕业生集体户口办理窗口,凡是应、往届毕业生来沈阳市就业或先落户后就业无落户地点的,均可落在沈阳市公安局毕业生集体户口上,并在此窗口可一次性办结落户和居民身份证。

  毕业生可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本科以上学历或本市生源不需要)、报到证、国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毕业生办理落户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到派出所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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