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营业员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招生简章
商品营业员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90种工种之一。从事商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商品营业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商品销售人员上岗的唯一合法凭证,是商场或商家聘用营业员的重要依据。进入商场和大型卖场工作就必须先持有“商品营业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鉴定对象:
从事各大卖场,商场,超市,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商品批发、连锁、购销业务等有关从业人员;相关职业工种在校生;正在从事商品经营或拟从事商品经营,但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的人员。
培训内容:
职业道德、商品购销员基本要求、顾客服务、商品基础知识、商品销售、商品管理、商品知识等
鉴定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5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4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3级)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
鉴定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星期六为考试日,考试时间:早9:30-12:00。
颁发证书:
鉴定合格者颁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商品营业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指导中心网站确认。
报名资料:
①大一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②学历证复印件一张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有关人员来我校培训、鉴定,集体报名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合作举办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上课。